为了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保证本所(配电中心)的第三方公正性地位,维护广大客户利益,特作如下承诺:
1、本所(配电中心)实施和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6)、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产品质量监督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质量标准。
2、本所(配电中心)具有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权力,试验、检验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外界和行政的干预,以及经济利益的影响。
3、本所(配电中心)及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三不得”的规定。一是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二是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三是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本所(配电中心)人员,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本所(配电中心)法人与员工签订公正性保证责任状,并严格考核执行。
5、本所(配电中心)人员保证对任何委托检验检测单位一视同仁。
6、本所(配电中心)保证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泄露数据及结果,保护委托方的技术机密,保证不将委托检验检测单位的技术用于本单位的技术开发。
7、若有违反以上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以上声明,请有关单位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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